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“禁钓期”。今天(3月1日)上午,忠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当地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集中销毁了一批查获的禁用渔具及非法钓具。
上午9点左右,在忠县滨江路音乐喷泉广场,相关部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、发放宣传单等形式,向市民进一步普及“禁渔”知识,并向群众展示收缴的禁用渔具,倡导大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,共同守护一江碧水。
“今天我们主要是对前期收缴的鱼竿、网具、电捕渔具等600余副禁用渔具进行集中销毁。”忠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秦玲蓉介绍,下一步,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对禁捕水域加大巡查力度,对餐馆市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利益链条,确保禁渔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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